上期所10月23日--关于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合作举办市场活动的通知

上期办发〔2017〕156号

各期货公司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各期货品种的推广,帮助市场各类投资者了解期货市场和合约规则,拟与各期货公司会员单位合作,大规模开展市场宣传活动。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与各期货公司合作举办市场活动不超过5场/家,交易所承担符合内部财务标准的活动费用支出,每场活动不超过3万元。交易所对所有活动以符合实际发生的基本原则进行管理。具体操作办法请见附件1。
  请有意向的期货公司,由总部安排专岗专人,与会员部联系合作举办市场活动事宜,请务必于11月3日前填妥附件协议,并通过以下邮箱地址予以回复。

  联 系 人:陈袁圆、邹林
  电 话:021-20616166、021-20616170
  电子邮件:hyb.registry@shfe.com.cn

  附件:1.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合作举办市场活动办法
      附件1(1) 合作举办上期所期货品种市场活动服务协议
      附件1 (2) 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会员合作举办市场活动报备表
      附件1 (3) 活动总结格式规范
      附件1 (4) 会后材料Word文档模板
      附件1 (5) 按地区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2.委托举办上期所市场活动(9至12月)易读指引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