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10-21
上期批复〔2015〕70号
江苏恒泰沥青有限公司(原镇江恒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交割库主体名称的函》及相关文件收悉。鉴于你公司的更名已经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且原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江苏恒泰沥青有限公司承继。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在我所交割仓库注册名称由“镇江恒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恒泰沥青有限公司”。望你公司严格执行交易所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正常有序进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