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10余26日--关于同意河南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核定库容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8〕127号

河南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位于河南省巩义市光明路12号巩义三三九处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地的核定库容由20000吨增加至40000吨;
  二、同意你公司位于河南省巩义市孝义路2号巩义四三一处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地的核定库容由10000吨增加至15000吨;
  三、同意你公司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汉宫路58号洛阳四三三处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地的核定库容由10000吨增加至15000吨。
  四、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你公司应按调整后的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