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中心4月1日--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19〕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19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8〕35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9年4月4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5日(星期五)休市,4月6日(星期六)至4月7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4月8日(星期一) 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二、4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7%。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