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发〔2018〕7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19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8〕35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对元旦期间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至2018年12月30日(星期日)周末休市。2018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2019年1月1日(星期二)休市。
2019年1月2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二、若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19年1月2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