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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日系列宣传——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拨打举报电话12339

1、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2、国家安全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规定具体内容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家制定完善应对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

 

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风险预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3、应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事项包含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如有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线索,请及时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或登录www.12339.gov.cn网站进行举报。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人人参与、人人有可为。

 

来源:新湖期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