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易金融”涉案人员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一、案情摘要
2016年8月,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公安经侦部门成功侦破“乐易金融投资者交易体验中心”(以下简称乐易金融)非法经营案,该案系全国首例配资类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犯罪案件。
据警方调查,郑某、周某等人于2014年9月创立温州乐易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普通合伙),随后建立专门网站,并在浙江、山东、山西、湖南等全国多个省市发展代理商设立“乐易金融”网点,面向社会公开招揽客户参与“乐易金融”期货项目,其模式为:乐易金融招揽客户入金(缴纳保证金)后,为客户提供10到50倍不等比例的配资,客户使用乐易金融提供的专门软件进行配资后的期货交易,乐易金融按客户交易手数收取手续费。截至2016年1月案发,乐易金融共发展3203名客户,收取3.34亿余元客户入金,非法获利3000余万元,客户损失高达1.8亿余元。2017年12月,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对“乐易金融”非法经营案进行宣判,被告人郑某、周某等6人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或罚金。
二、风险提示
目前,一些公司在没有经营期货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期货配资”的名义,诱骗投资者绕开期货经营机构参与期货交易,这实际上从事的是非法期货活动。投资者如参与其中,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正如在上述案件中,不法分子攫取了高额非法收益,而参与配资的投资者却损失过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此,山东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进行,这些机构的名单可以到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投资者遇有宣传参与期货配资交易的,请提高警惕,坚决远离,避免上当受骗。如受到侵害,请收集好证据材料,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文章转自中国投资者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