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7月18日--关于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相关规则修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提升交易所服务水平,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针对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修改了相关规则。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公布,修改后的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