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6月8日--关于修改胶合板合约及相关规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胶合板品种市场功能发挥,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胶合板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修改后的合约、规则自胶合板1812合约起施行。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胶合板期货合约》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