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5月31日--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特定品种交易者适当性和期权交易者适当性进行统一规定和管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大连商品交易所特定品种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