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4月3日—关于核准交通银行等10家银行开展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分为境内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和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是指从事与境外经纪机构、境外客户相关的保证金存管业务。

  经审核,下列10家银行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要求,自即日起准予开展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