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4月22日--关于设立乙二醇品种指定交割仓库、质检机构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指定交割仓库、质检机构: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我所设立乙二醇品种指定交割仓库、质检机构,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设立4家指定交割仓库、备用交割仓库

  设立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扬州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为基准指定交割仓库,设立东莞市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为非基准指定交割仓库,与基准指定交割仓库的升贴水0元/吨。

  设立江苏三房巷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江阴华西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为备用交割仓库。

  二、设立1家指定质检机构

  设立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为指定质检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设立的指定交割仓库联系表.doc

  附件2:设立的指定交割仓库入出库费用最高限价.doc

  附件3:设立质检机构检验联系表及相关费用最高限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