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4月10日--关于调整焦炭、焦煤、铁矿石品种合约最小变动价位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5〕95号
 
 
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市场需要,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我所焦炭、焦煤、铁矿石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由1元/吨调整为0.5元/吨,现将合约修正案予以发布,自2015年4月17日21:00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合约修正案
   
2.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合约修正案
   
3. 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合约修正案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