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3月7日--关于修改地区升贴水结算相关规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车板交割场所:

  为更好地服务市场,进一步提高我所结算服务水平,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将在交割货款中结算地区升贴水,并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修改后的规则自2018年4月2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docx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docx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修正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