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2月27日--关于公开征集玉米集团交割仓库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更好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玉米产业发展,我所玉米品种将设立集团交割仓库,开展集团交割业务。集团交割仓库作为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可以设立分库,授权分库办理相关交割业务,履行对分库的管理职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交割风险。目前玉米集团交割相关规则已正式发布,为保证玉米集团交割仓库设立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玉米集团交割仓库。具体如下:

  一、申请企业要求
  (一)集团交割仓库申请人应符合的条件
  1.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
  2.设立运营应满两年,并且在此期间未有股东变化等重大变更事项。
  3.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净资产均不得低于1亿元;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4.应当具有3个(含)以上的独立分库。
  5.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6.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交割业务。
  7.承认并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与实施细则。
  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集团交割仓库的分库应符合的条件
  1.地区分布要求
  分库至少分布在两个地区,其中一个必须为东北地区(即分布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或内蒙古自治区)。
  2.库容要求:
  (1)每个分库的散粮库容不得低于10万吨,用于期货交割的最低保证库容不得低于5万吨。
  (2)每个分库的占地面积不得低于10万平方米。
  3.应当具备必要的计量、通讯、消防、通风、除湿以及物流(如铁路专用线等)、装卸作业等满足仓储业务需要的设施。分库的计量、检验等设备应保持正常状态,按时完成审核、校验。
  4.应当具有完善的商品存储管理制度。商品存储管理制度应包括日常入出库、保存、现场检查、风险应急预案等。
  5.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纠纷、重大诉讼和被取消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
  6.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仓储管理经验。
  7.具有玉米仓储业务两年以上经验的分库,予以优先考虑。
  8.具备ISO质量体系证书、CMACNAS检验认证的分库优先考虑。
  9.对于具有玉米交割业务经验,处于主要的生产地、消费地或贸易集散地等,所在地区玉米现货价格具有代表性的分库,予以优先考虑。
  10.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集团交割仓库申请材料
  有意向申请玉米集团交割仓库的企业,需向我所农业品事业部提交《关于申请玉米集团交割仓库的情况说明》,该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集团情况说明
  1.集团的成立时间、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净资产、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年玉米贸易(中转)数量等。
  2.集团下属分库的名称、成立时间、仓储能力、地理位置等。
  (二)拟申请为玉米交割仓库的各分库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净资产、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与集团关系等。
  2.运输条件及装卸能力,包括地理位置、主要接出货方式等。
  3.计量能力,包括计量设施种类、规格、数量及年审情况等。
  4.检验能力,包括可开展的检验指标、检验周期、收费标准及检验设施情况等。
  5.是否获得企业管理相关资质认证,包括ISO9001、ISO14001、CNAS等。
  6.库容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从业经历等。
  7.周边区域现货、物流情况:主要包括近三年的仓库现货贸易量(中转量)、排名前十的贸易客户名单及贸易量、周边区域玉米产(销)量、距离最近的港口(车站)的名称和运距运费等。
  三、申请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愿意开展玉米集团交割业务的企业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我所。我所将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人:朱后强        张鹏远
  电话:0411-84808481,84808655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5楼
  邮编: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