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的根本宗旨,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责任,牢牢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理念,按照“保稳定、抓管理、促转型”工作方针,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保障期货市场的安全平稳运行。
一、市场运行平稳,投资者结构进一步优化,部分品种成熟度增强
2017年大商所市场累计成交量11.01亿手、累计成交额52.01万亿元、日均持仓量613万手,全年成交量成交额和年末持仓量占全国期货市场的36%、28%和43%。2017年参与大商所交易的客户累计为69.98万户,同比增长6%,单位客户年末持仓量占大商所总量的48%,其中玉米、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丙烯等品种的单位客户持仓占比均在50%以上,接近境外成熟市场水平。资产管理、特殊法人等单位客户日均持仓小幅增长占比达17%。
二、加快新品种新工具开发,做深做细现有品种,不断拓展服务实体经济领域
一是实现豆粕期权平稳上市,填补国内商品期权的空白,为相关产业企业和机构提供更为丰富灵活的风险管理工具和交易策略,拓展并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和产业扶贫,有力支持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三是通过增设交割库、完善交割标准等措施,推动玉米、豆油、胶合板、铁矿石等品种合约规则制度持续完善,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四是大力推进新品种研发和立项准备,深化油粕品种的仓单串换业务,研究探索建立仓单中心体系,开展场外期权试点,探索开展集团间的仓单串换场外市场建设,加快促进期现结合。
三、科学研判市场,及时出台调控措施,积极化解交易风险
一是跟踪评估市场风险,适时调整焦煤、焦炭、鸡蛋等品种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手续费标准,及时出台交易限额措施。二是建立了包括日报、周报、季报、年报及不定期专项报告的风险反应机制,保证了风险的及时跟踪研判。三是建立风险措施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市场风险的分类和处置方案。四是分析市场数据,适时调整监控指标,使风险监控和分析更加贴近市场。五是采用风险警示等方式对市场风险进行提示和处置。六是完成交易、结算、交割、监控室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有效。七是加强境外市场监管研究,形成包括美国期货市场操纵立法沿革、监管执法实践、CME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等多篇研究报告,促进监管规则体系建设。
四、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将从严监管落到实处
(一)加强投资者交易行为监管
1. 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监管
2017年共查处异常交易行为396起,其中自成交达标195起,频繁报撤达标190起,大额报撤达标2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超仓9起,对148个投资者采取限制开仓等措施。
2. 加强市场监控监管,从严查处对敲、影响价格、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共查处对敲、影响价格等违规行为146起,处分客户215人,所内立案调查16起,上报证监会调查2起。2017年,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重点监控玉米、鸡蛋、焦煤、焦炭、铁矿石、聚氯乙烯等品种分仓、超仓、超交易限额、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采取措施,防范交易过热和交割风险。
3. 加大实控关系账户认定和管理
2017年共发出市场监察问询函486份,共将1641个账户列为重点监控名单,约见谈话、现场调查30余次,督促包括产业客户、私募基金在内的317组868个客户申报了实际控制关系,对1名未如实申报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给予限制相关业务的监管措施。截至2017年底,共有2353组、6454名客户向大商所申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
4. 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
2017年大商所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备工作,增加了交易策略、系统接入和合规审核等报备内容。2017年新增5836名程序化交易报备客户,截至2017年底累计近13万名客户向大商所申报了程序化交易。
5. 加强套期保值交易监管
一是合理审核套期保值额度,全年共审核套期保值资格254笔、经营规模304笔、品种模式套期保值建仓需求额度118笔、合约模式套期保值建仓需求额度426笔。二是加强对套期保值额度真实性及合理性的监管,取消1名客户套期保值资格,取消2名客户套期保值额度,并对黑色系合约相关套期保值客户进行了全面核查。三是推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套期保值持仓豁免审核方式,调整了套期保值持仓管理流程。
(二)加强期货公司会员监管
一是为配合期权上市,对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的74家期货公司会员的期权业务制度、人员、系统准备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提高期货公司会员日常合规经营水平。二是在大连、上海、广州组织三次共计85家期货公司会员首席风险官培训及座谈会,提高会员风险管理水平。三是对信访处置不力的两家期货公司会员发送加强投资者教育提示函,督促期货公司切实履行客户管理和投资者教育的职责。
(三)加强交割仓库管理
2017年,加强交割仓库管理,修改完善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全年新增交割仓库(厂库)35家,取消交割仓库(厂库)15家,现场检查交割仓库(厂库)111家,其中农业品交割仓库(厂库)63家,工业品交割仓库(厂库)48家。
(四)加强市场合规宣传
加强合规宣传,在相关媒体发布40余次市场监管情况和查处案例,制作并发放投资者合规交易手册近2万册,制作并投放查处案例相关视频。利用微信平台丰富市场合规教育形式,制作商品期权微讲堂、微信答题、系列解读等多种类型的培训材料80余篇,官方微信平台累积发送微信1142篇。
五、加强沟通配合,强化协作,不断推进全面监管工作
在中国证监会、地方证监局、交易所、监控中心和期货业协会五位一体的监管框架下,大商所积极开展监管协作:一是与38家证监会派出机构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加强稽查执法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合作,提高监管效率。二是配合证监会稽查局、派出机构等做好我所上报线索调查工作。三是配合证监会期货部做好期货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此外,加强与大连公安经侦等部门沟通,就落实司法协助、合作机制等进行讨论研究。
六、加大系统建设,重视效能,提高科技监管水平
完善现有交易系统风险管理功能,增加包括交易限额实时控制、期货期权组合保证金、期权套保、期权监控预警等系统功能。加强国际先进监察系统研究,开展以大数据为核心的自主监察系统研发工作,并针对信息操纵、幌骗等交易行为深度分析,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准确性。
七、加大市场培育和教育力度,创新服务产业模式,夯实市场发展基础
举办塑料、黑色、玉米、油脂板块产业大会,举办机构大宗商品衍生品论坛,深入开展产业链培育,以合作社、种粮大户为对象与农委、机构等合作开展“三农”服务,加大对券商、基金、私募及IB客户等机构投资者培育力度,建设产业培育基地,打造“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市场服务品牌,开展 “送期权进产业”系列活动,面向企业和机构人员组织豆粕期权培育活动,完善十大期货投研团队评选,启动高校期货人才培育工程项目,为期货市场发展培育人才。
2018年,大商所将继续落实“三个监管”要求,积极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市场运行质量和效率,确保市场安全平稳运行,拓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和广度,深化产业服务和市场服务,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工作,稳步加快建设多元开放、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