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1月19日--关于征集豆油华南地区指定交割厂库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服务大豆压榨产业发展,我所现公开征集豆油期货指定交割厂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企业要求

  (一)指定交割厂库要求

  1. 申请企业应位于广东省内。

  2. 申请企业及其担保单位注册资本及净资产均不得低于1000万元。

  3. 申请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4. 申请企业没有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二)其他要求

  1. 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

  2. 应设立运营满两年,并且在此期间未有控股股东变化等重大变更事项。

  3. 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出现亏损的,优先考虑。

  4. 最近三年内(若企业设立不满三年,自企业设立开始计算时间)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具有完善的商品存储管理制度。

  6. 应当承认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与实施细则。

  7. 应当具备必要的计量、通讯、消防以及装卸作业等满足仓储业务需要的设施。

  8. 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和被取消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

  9. 具有相关品种交割业务经验,是其他交易所交割仓库,处于主要的生产地、消费地或贸易集散地,所在地相应品种现货价格具有代表性的申请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10. 成立三年以上的申请企业优先考虑。

  11. 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CMA或CNAS检验认证、HACCP认证的申请企业优先考虑。

  12.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流程

  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流程请参照《申请农业品交割仓库主要流程及相关标准文本》的相关规定(网页浏览路径:交易所首页>业务/服务>农业品交割业务指引>交割仓库申请与管理),提交《关于申请豆油品种交割厂库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净资产、盈利状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

  (二)运输条件及装卸能力,包括所有库区/场所的地理位置、相互距离、主要接出货方式等;

  (三)计量能力,包括计量设施种类、规格、数量及年审情况等;

  (四)具有检验能力的,应说明包括可开展的检验指标、检验周期、收费标准及检验设施情况等;

  (五)是否获得企业管理相关资质认证,包括ISO9001、ISO14001、CNAS等;

  (六)库容情况(生产、周转能力):对于申请交割厂库的,应说明生产加工能力;

  (七)主要管理人员从业经历等;

  (八)周边区域相应品种的现货生产、消费、物流情况。

  三、申请时间

  欢迎符合条件且愿意开展豆油期货交割业务的企业,将相关材料寄(送)至我所,我所将根据材料和考察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人:赵鑫 0411-84808745  孙君 0411-84808535

  地  址:大连市会展路129号  大连商品交易所5楼

  邮  编:116023

  传  真:0411-8480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