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12月14日-关于商品互换业务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所商品互换业务的平稳运行,现将上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标的

  我所期货品种的期货合约价格和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商品期货价格指数。

  二、上线时间

  自2018年12月19日上午9点起开始交易。

  三、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9:00-15:00。

  四、交易模式

  客户发起交易需求并与交易商协商,交易商补充完善协议条款,经客户确认后在综合服务平台登记挂牌交易,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议价或点价确定。

  五、结算模式

  净额结算,交易双方相互承担履约责任。

  六、手续费

  交易所暂免收取商品互换业务手续费。

  七、出入金业务办理时间

  入金:交易所于每个交易日9:00-15:00办理入金业务。

  出金:交易所于每个交易日9:00-15:00受理出金业务申请,收盘后统一办理出金业务。

  八、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

  经核准,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和中国银行为首批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

  九、商品互换交易商

  经核准,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26家机构为首批商品互换交易商,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名录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主体做好商品互换业务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名录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