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的【2015】148号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5 年9 月18 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保证金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基础上加收3%。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