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能发〔2023〕54号文件通知精神,自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起上市集运指数(欧线)期货,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涨跌停板幅度为±10%,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其2倍。
经研究决定,上市首日,公司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20%,从下一交易日起,公司保证金水平调整为合约价值的18%,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期货保证金为在交易所基础上加收6%。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