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3〕86号、〔2023〕89号文件通知精神,自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对二甲苯期货、烧碱期货合约,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涨跌停板幅度为±10%,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挂牌基准价的±20%;烧碱期货合约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为9%,涨跌停板幅度为±7%,烧碱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挂牌基准价的±14%。
经研究决定,上市首日,公司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20%,烧碱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7%;从下一交易日起,公司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7%,烧碱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4%;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对二甲苯期货、烧碱期货保证金为在交易所基础上加收5%。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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