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3〕第835号通知,自2023年11月14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2312、2401、2403、2405、2407及2409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经研究决定,公司红枣期货2312、2401、2403、2405、2407及24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以上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