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3〕第645号通知,经研究决定,对纯碱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作以下调整:
自2023年8月30日结算时起,公司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纯碱期货2309、2310、2311、2312及24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 件
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合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交易保证金标准 |
公司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交易保证金标准 |
公司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
纯碱2309、2401合约 |
12% |
16% |
9% |
12% |
16% |
10% |
纯碱2310、2311、2312合约 |
9% |
13% |
8% |
12% |
16%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