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4〕534号通知,自2024年8月7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409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7日结算时起,公司菜粕期货24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7%。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菜粕期货24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