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4〕342号通知,自2024年6月4日结算时起,锰硅期货2407、2408、2409、2410、2411、2412及2501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4日结算时起,公司锰硅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其中锰硅期货2407、2408、2409、2410、2411、2412及25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锰硅期货(所有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