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23年国庆节临近,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国庆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自2023年09月26日(星期二)结算时起:
1、郑商所品种鲜苹果、棉花、红枣、棉纱、甲醇、菜油、短纤、花生仁、菜粕、白糖、PTA和尿素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玻璃、对二甲苯、纯碱和烧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2、大商所品种玉米淀粉和粳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黄大豆一号、玉米、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鸡蛋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黄大豆二号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苯乙烯、乙二醇、生猪、豆粕、棕榈油、液化石油气和豆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3、广期所品种工业硅和碳酸锂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4、上期所品种热轧卷板、螺纹钢和不锈钢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铝、铜、铅、天然橡胶、漂针浆和锌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黄金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白银和氧化铝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石油沥青、燃料油、镍和锡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5、能源中心品种国际铜和20号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低硫燃料油和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4%。
二、2023年10月0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
1、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商所烧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烧碱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5%;其他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2、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商所上述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3、自各品种期货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广期所上述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4、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期所上述品种和能源中心的所有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