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衍生品)[2015]00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上证50ETF期权合约于8月7日上午9点56分暂时停止交易,目前影响期权交易正常进行的相关因素已排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所现将今日下午恢复上证50ETF期权合约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证50ETF期权合约于8月7日14 :00恢复交易。

  2、8月7日13:00至14:00继续暂停交易。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对上证50ETF期权合约进行撤单申报,其他类型的申报不予接受。

  3、本所根据上证50ETF期权合约的前结算价格,对上证50ETF期权合约的涨跌停价格、开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恢复后的交易据此进行。

  4、上证50ETF期权合约暂停交易前已经达成的交易有效。相关交易按照当日收盘后确定的维持保证金标准收取保证金。请各结算参与人备足相应维持保证金,确保履行交收义务。

  5、本所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证50ETF期权合约涨跌停价格、开仓保证金标准的调整以及上证50ETF在上证50ETF期权合约暂停交易期间的交易价格变化等情况,审慎参与后续期权交易。

  6、对上证50ETF期权合约暂停交易前已经达成的交易结果有异议的投资者,可以在8月7日17:00以前向其指定交易的期权经营机构提出。本所将会同相关期权经营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5年8月7日